所有向融房贷提交合作申请的信贷经理都视同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责任公约的所有约定:
1.信贷经理保证其所属机构授权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质;
2.信贷经理保证其是其所属机构的正式员工,并已获得从事贷款业务所必要的授权;
3.信贷经理保证其向融房贷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其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所属机构等)均真实有效,并在出现任何工作变动时第一时间告知融房贷;
4.信贷经理保证在为借款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应收取除其所属机构明确公示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5.信贷经理严禁在未经借款申请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其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泄露,如违反本条款,融房贷将取消信贷经理与融房贷合作的资格;
6.如信贷经理所属机构无法批准借款申请人之借款申请,信贷经理可以向借款申请人推荐其他具备资质的机构,但是必须事先获得借款申请人的书面许可。
7.信贷经理理解并认可,融房贷对信贷经理及其所属机构与借款申请人之间产生的争议无关,对此亦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