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抵押权预告登记流程》抵押权预告登记如何办理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房屋抵押权登记流程的办理流程
房屋抵押权登记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
3.十个工作日领证。
房屋抵押权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
抵押权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7.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抵押权转移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5.主债权已转让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房屋抵押权转让协议原件。
抵押权变更登记:
1.申请人应与房屋他项权证、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抵押人、抵押权人一致;申请变更的内容应与提交的有关变更抵押权登记内容协议约定的事实一致;涉及房屋登记内容的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2.变更担保债权数额以及抵押顺位发生变化的,如有其他抵押权人,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原件;
3.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权利的情况。
需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涉及房屋登记内容的)或者变更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变更登记和抵押变更登记一并办理的);
5.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6.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或顺位发生变更的协议(原件,被担保债权或者顺位变更);有其他抵押权人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
抵押权注销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解除抵押权的协议原件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预告登记办事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预告登记分为六种情况,每种预告登记及需要材料如下: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需要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需要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原件、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需要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本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需要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
需要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
需要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预告登记证明原件、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扩展资料
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
1、一 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
2、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
3、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预告登记
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经青岛高新区国土分局:
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一、商贷买期房,预购商品放预告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理方式有两种:1、由购房者本人携带申请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②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③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贷款购房的,需要贷款机构共同申请同时办理抵押预告登记: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②贷款机构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③主债权、抵押合同(原件))购房人本人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办理(如有贷款提前预约银行或公积金备案人员一同办理),2、也可由开发企业待其办理,开发企业备案专人将其材料通过集体报卷的方式报送我中心办理(集体报卷不用购房者本人跑腿)。办理流程:购房者持以上材料到我中心服务台抽号申请登记,一窗受理窗口登记受理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一个个工作日后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办理完之后我会拿到几分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共两份。房主一份,贷款机构一份。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的权利人、义务人分别是谁?
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的申请权利人为购房者;申请义务人为开发企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权预告登记流程》抵押权预告登记如何办理]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