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上的金额不一致,会有什么影响”:2个合同都合法有效,只是在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拍卖抵押物还债时可能有影响:
(1)如果是抵押合同中的表述为“以某物为借款XXX元抵押”、而且是借款合同中的金额大于抵押合同上的金额 :那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金额仍然有效、是合法债务,只是借款合同中超过抵押合同中金额的部分没有抵押担保,在拍卖抵押物后,只能按抵押合同中的金额优先受偿、剩余的拍卖款仍然归还抵押物所有人、不能再用来偿还借款合同中超过的金额。
(2)如果是“抵押合同中提到的借款金额与借款合同上约定的借款金额不一致、并没有表示以’某物为XXX元债务抵押’的意思”:借款金额应以借款合同上的数额为准,因为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只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对于主合同债务的金额当然要以主合同中的约定为准了,抵押合同主要是确定抵押物价值和抵押权的,其中提到的借款金额只能作为参考。
(3)如果是“抵押合同中确定的抵押物的价值与借款合同不一致、而且抵押物的价值小于借款合同中借款的金额”:在借款金额中超过抵押物价值的部分可能无法得到清偿的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确定抵押物的价值:
对动产抵押标的物,有的国家法律规定,须转移占有,也有的国家法律规定不转移标的物占有。鉴于我国目前没作明确的法律规定,应从有利于银行贷款安全,又不妨碍客户生产实际而定。象机动车辆等在使用过程中,有报废的可能,宜转移占有,企业生产设备等,若闲置会造成浪费和损失,由不宜转移标的物占有。不动产作抵押,如土地,房屋等除应注意其实际价值,易售性,实用性以及抵押权等问题外,最重要的是必须完成依法登记过户手续,好能取得所有权。最高额抵押价值的确定适用于传统抵押价值的测定方法,但要注意抵押物的价值一定委托信誉卓著的有权评估机构评估。
虽然目前抵押资产评估不是法定必经程序,但最高额抵押因为约定时间长,金额大,自行测定可能会给信贷资产造成极大的风险,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对评估价值无争议的情况下,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依据抵押值的70%确定最高抵押贷款余额控制数。
实际操作的情况是这样的吗?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金额与抵押价值》抵押金额超过抵押价值]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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