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动产抵押何时生效》动产抵押什么时候生效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抵押权自什么时候生效
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要分好几种情况: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般动产抵押权何时生效
一般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抵押的意思表示真实;抵押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动产抵押何时生效》动产抵押什么时候生效]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