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质权能抵押动产吗》动产抵押的质权自何时成立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质押权可以抵押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质押权人一般是不能使用质押物的,只有在与出质人在合同明确约定可以适用使用质押物时才能使用。所以未经出质人同意,是不能随便使用质押物的。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 抵押权 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两者关键的区别在于: 抵押 不需要占有抵押物,只需要在相关部门登记即可;而 质押 需要转移质物(只能为动产)的占有,否则便不是质权。 抵押权引指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 债务 时, 债权人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二、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三、抵押权的种类有哪些?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 民法典 》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2、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 3、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 土地使用权 。 综上所述,在民间抵押中,会涉及到抵押权及质权,两者存在一定联系,都是为了实现债权。两者的区别主要是是否需要抵押物的占用。抵押权的实现不用转移占用动产,而质权必须要对抵押物进行占用。另外,质押的范围比抵押要广一些,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质权与抵押权有何区别
法律分析:1、抵押是指债务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担保的一种行为。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
2、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以不动产为主,质押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和权利。
3、标的物的占有是否转移。抵押时,对标的物的占有没有转移,而质押对标的物的占有转移到了债权人手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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