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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抵押物不够清偿债务》担保人的抵押物不足以偿还怎么办

来源: 融房贷2022-12-29 13:30:02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担保人抵押物不够清偿债务》担保人的抵押物不足以偿还怎么办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抵押物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


如果抵押权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扩展资料

抵押物的处置抵押物的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解释:如果主债权已经得到清偿,抵押权亦随之消灭,此时,抵押物的转让,自然无需债权人的同意。受让人以清偿债务的方式涤除抵押权、以获得抵押物所有权的权利,称为涤除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我是担保人!法院执行了我的房子!但还不够欠款!会解除我的的黑名单吗


不会解除黑名单。
剩余债务法院继续强制执行,直到还清债务。
被强势执行,确实没有能力给钱,也会需要承担后果,虽然没能力给钱,不应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地方的法院都会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将没能力还钱的被执行人也列为失信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其实这样做主要还是为了限制高消费,避免有钱后不还,而是拿去乱用。

借款时间到了,借款人还清了欠款,可是拿着担保人的抵押物不还,我要如何拿回担保物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担保人应当代替借款人偿还欠款。具体责任承担方式有如下区分:
1、担保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如抵押、质押),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以该抵押物、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担保人抵押物不够清偿债务》担保人的抵押物不足以偿还怎么办]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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