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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规定》抵押延期规定

来源: 融房贷2023-01-01 11:30:01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抵押规定》抵押延期规定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抵押物担保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抵押物担保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


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六个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也不相同。根据相关规定分两种情况:
1、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2、以其他财产抵押,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生效。

物权法关于房屋抵押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以涉及不动产财产或者权益抵押的,应该办理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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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规定》抵押延期规定]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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