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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资料需要哪些》不动产证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 融房贷2023-01-15 15:30:01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不动产抵押登记资料需要哪些》不动产证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济南不动产抵押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4、主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债务合同;5、抵押合同;6、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抵押范围平面图;8、涉及划拨土地上国有资产抵押的,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并在抵押物评估报告或价值确认书中注明划拨土地;9、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建设部门出具的在建工程尚未预售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济南不动产抵押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4、主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债务合同;5、抵押合同;6、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抵押范围平面图;8、涉及划拨土地上国有资产抵押的,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并在抵押物评估报告或价值确认书中注明划拨土地;9、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建设部门出具的在建工程尚未预售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办不动产证要哪些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动产抵押登记资料需要哪些》不动产证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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