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就上融房贷咨询热线:400-9920072
首页 > 金融学院 > 行业新闻 阅读页

《抵押预告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来源: 融房贷2023-01-17 03:30:01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抵押预告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抵押权是否享受优先受偿


抵押权是可以享受优先受偿的。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存在于特定财产上的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预抵押登记和预告登记的区别


抵押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区别如下:
1、首先,性质不同。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属于本登记,其登记具有终局效力。而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属于预备登记,并非终局性的,其最终要么消灭,要么转为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2、发放的权利证明文件不同。
3、三是对抵押权人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发生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预告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不能就拍卖、变卖的抵押物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正式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就拍卖、变卖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存续期间不同。预告抵押登记存续期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抵押登记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消灭: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值得注意的是正式抵押登记的权利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否则不受法院保护,丧失胜诉权。

抵押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分析: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或者特定物拍卖后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所谓“优先受偿”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卖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优先于其他无抵押的一般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预告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扫码添加值班信贷经理
一对一在线咨询
热门贷款 更多>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