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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权消灭的情况》土地抵押权有效的规定

来源: 融房贷2023-01-19 21:00:01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土地抵押权消灭的情况》土地抵押权有效的规定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抵押权消灭的方式有哪些


抵押权的消灭方式有,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因抵押物权的实现而消灭;因债权人放弃抵押物权而消灭;以及因为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而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权的消灭


法律分析:标的物灭失为物权消灭的一般原因。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可因抵押标的物的灭失而消灭,而不论该标的物为事实上上的灭失,还是法律上的灭失。但抵押权是对于所抵押的标的物拍卖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其在本质上为价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因此,在担保期间,当抵押标的物灭失时,如果有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代位物,由于价值仍存在,抵押权可存在于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上,抵押权并不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地产抵押权在什么情况下失去作用


房地产抵押权失去作用的情形:房地产抵押期限届满;抵押主债务消灭;抵押房地产发生灭失;房底产抵押权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房地产抵押权因优先受偿权的实现而发生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抵押权消灭的情况》土地抵押权有效的规定]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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