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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抵押额的通俗理解》最高额抵押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来源: 融房贷2023-02-02 20:30:01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最高抵押额的通俗理解》最高额抵押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


建设银行日前正式推出以住房为载体的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新产品,即客户以自有住房向银行作最高额抵押、在有效期间和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的贷款。

据建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建行此次推出的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是在传统的个人住房贷款产品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该产品根据住房具有实体不可移动和价值相对稳定等特点,对传统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功能拓展,使其成为一个功能齐全、快捷通畅的个人融资平台,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融资需求,贷款有效期最长为30年。

该产品的特点是“一次抵押、循环使用”,优势在于手续简单、支用方便,并充分激活客户的房产资源,使其变成流动的资产。客户依法拥有所有权的住房都可以做最高额抵押,在办理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后,客户不必再为办理各种用途的贷款而浪费时间,在贷款额度和有效期间内,客户可以循环使用贷款,将贷款用于购房、购车、装修、购买家电家具、旅游、上学等用途,而不必重新办理抵押登记,省时、省心又省力。

房地产最高额抵押权的概念 最好讲的通俗一点 用白话讲的明白点


最高额抵押权又称为限定额抵押权,在日本民法中称为根抵当,是为担保未来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不确定的债权而设立的一种抵押权,其担保的债权为将来发生的不特定债权。在立法例上,许多国家的民法规定了最高额抵押权。 《德国民法典》第1190条规定:“设定抵押权时,得仅规定土地应负担保责任的最高额,而除此以外,则保留债权之确定;其最高额应登入土地登记簿册;债权附有利息者,利息应计入最高额;抵押权虽未在土地登记簿册中载明为保全抵押权者,亦视为保全抵押权;此项债权得依债权转让之一般规定进行转让,债权依规定转让时,其抵押权并不随同转让。”

最高额抵押权作为一种抵押权,应当具有抵押权的共性。但最高额抵押权毕竟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又应当具有不同于普通抵押权的特性。最高额抵押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学者们的看法不一。认为,最高额抵押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在抵押权的从属性上具有特殊性
从属性是普通抵押权的重要性。通说认为,抵押权在发生上、处分上和消灭上具有从属性。最高额抵押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权,是否具有从属性,学者间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主张:一是否定说。这种学说又可以称为独立性说,这是绝大多数学者所持的态度,认为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时并不一定现实存在,最高额抵押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独立存在,并不随主债权的转让或消灭而转让或消灭。

在抵押权的特定性上具有特殊性
通说认为,抵押权的特定性包括抵押标的物的特定和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特定两个方面,而后者是抵押权特定性的主要表现。最高额抵押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权,是否具有特定性,理论上争议亦很大,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该说认为,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须特定,不能理解为必在设定抵押权时确定担保具体的债权额,而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不能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一切债权。

在抵押权适用范围上具有特殊性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物权。因而,抵押权所担保的对象只能是债权。原则上说,无论何种债权,均可设定抵押权,如不能以金钱计算为标的债权、将来可能发生的债权、金钱债权、以给付代替物为标的的债权、附条件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的债权等。

在抵押权实现上具有特殊性
抵押权的实现是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清偿其债权。在一般情况下,抵押权的实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须抵押权有效存在;二是须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三是须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四是债务人未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方面的原因。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


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区别具体有:
1、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
2、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已经发生的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连续发生的债权;
3、一般抵押权设立时,由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已经发生,因此债权金额是确定的,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未能可能发生的债权,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金额是不确定的,只要在最高限额以内都可以。
最高额抵押权又称为限定额抵押权,是指对债权人一定范围内经常发生的债权预定一个担保限额,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抵押物予以担保。
最高额抵押权具有以下特征:
1、为将来发生的、不特定的债权清偿而设定的抵押权;
2、预定最高担保限额,并附有决算期;
3、适用于对一定期限内经常发生的债权的担保。
最高额抵押权设定,须由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仅限于预定的最高限额范围内经决算确定的担保债权额。
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拍卖、变卖、折价。在实践中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这种约定即可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也可在订立抵押合同后甚至实现抵押权时。若双方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最高抵押额的通俗理解》最高额抵押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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