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明;
2、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处于正常状态;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
4、借款人在南京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5、借款人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6、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
7、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