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和购买普通房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基本一致,都需要这些条件:
(1)借款人具有本地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当满足这些条件后,可以按照如下的办法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 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第三步,申请人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贷款 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 (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用,代办费)后签订贷 款合同;
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如此一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整个办理过程就结束了,有需要的人可以看过这些后放心的去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