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在不同的借贷环节存在不同的风险:
1、评级授信环节
一是信贷人员擅自更改评级标准和指标,弄虚作假测定客户信用等级和最高授信额度;二是信贷人员在企业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因素时,未及时下调信用等级和调整或终止授信额度;三是发现客户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和企业信息时不及时纠正,导致评级授信失真等。
2、贷前调查环节
一是信贷人员未按规定对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和盈利性及客户报表真实性、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查,或调查不深入细致,或按他人授意进行调查,未揭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造成调查严重失实;二是未认真调查保证人、抵(质)押物、质押权利应具备条件,造成保证人主体资格不具备或超保证能力,抵(质)押物、质押权利条件不具备或重复抵(质)押及抵(质)押品低值高估;三是信贷人员未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未充分揭示客户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合同等。
3、贷时审查环节
一是审查人员未提示、分析可能产生的风险;二是审查中隐瞒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或按他人授意进行审查,撰写虚假审查报告;三是未按规定对调查报告内容进行审查,未审查出调查报告的明显纰漏,或未揭示出重大关联交易,导致审批人决策失误。
4、贷款审批环节
一是超权或变相超权放款,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企业审批发放贷款;二是授意或支持调查、审查部门撰写虚假调查、审查报告;三是暗示或明示贷审会议通过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
5、贷款的发放环节
一是逆程序发放贷款,未按审批时所附的限制性条款发放贷款,贷款合同要素填写不规范,未按规定办妥抵押品抵押登记手续或手续不完善,造成抵押无效;二是未按规定办理质押物止付手续和质押权利转移手续,形成无效质押等。
6、贷后管理环节
一是未及时收取贷款利息,未履行贷款定期检查和报告的义务,或贷款催收不到位,造成了贷款超过了诉讼时效;二是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用途进行跟踪检查;三是未关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风险问题,不注意追索未偿还贷款而丧失诉讼时效,企业有意将抵押物或质押物转移,企业通过重组或破产等方式故意逃废债务等。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问题
1、信贷管理制度不完善
农村信用贷款风险较高的主要问题就是信贷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控制机制。首先,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规章制度虽然较多,但是这些制度不系统、不全面、不能针对农村信用贷款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制约。其次,农村信用的社会员代表会议制度、理事监事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理应发挥出监管职能的监督机制作用不明显,导致内部控制较为松弛,不仅增加了贷款资金风险,而且不适应农村信用贷款蓬勃发展的趋势。第三,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还有很多制度没有落实。
2、信贷风险管理难度大
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可能引起信贷资产损失造成的风险,具体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农村信用贷款风险来源还主要有贷款管理难度大的问题。首先,农村信用社开办的贷款项目较多,为了响应国家扶持“三农”政策要求,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大量扶持性小额贷款项目,这些贷款管理难度较大。其次,农村信用贷款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主要用在扩大再生产上,农业再生产周期较长,投入较多,产出较少,而且产出不稳定,影响农业生产成果的因素较多,很可能由于多种风险叠加而造成信贷风险。第三,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偿还贷款的能力也较为有限,管理难度相对较大。
3、信贷风险化解能力不足
信贷风险化解能力不足是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居高不下的重要问题。目前,农村地域范围广泛,信息传递较为闭塞,农村信用社很难全面掌握贷款人资金使用情况,而且贷款主要以人力的方式进行催缴。一旦遇到恶意拖欠贷款的行为,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诉讼催缴。不仅法律诉讼的周期较长,而且诉讼结果的执行难度较大,严重影响了资金的回流速度。随着近年来农村信用贷款的额度不断呈现上升趋势,类似的催缴贷款诉讼越来越多,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坏账情况不断增加。
4、信贷风险防范技术落后
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农村信用社的软硬件设备得到了质的提高,办理贷款业务的速度也不断加快。贷款业务管理的技术化水平也理应提高。信息化信贷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发展趋势。依靠大数据分析信贷风险方式在城市已经普遍运用,但是在农村地区发展速度较为缓慢。首先,农村信用社的信息防控防范机制相比国有大型银行的发展速度更为缓慢,在技术投入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其次,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操作水平较低,不能有效运用现代科技加强对信贷风险的全面管理。第三,农村信用社的粗放式信贷管理已经成为风险较高的根本原因。
5、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不足
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不足也是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缺乏专业的农村信用贷款管理人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从业经验较低,不能适应日趋复杂的农村信用信贷业务发展形式。其次,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普遍存在重视业务总量发展,不重视业务质量提高的问题。第三,信贷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相对较差,有些本该履行的程序没有认真履行,影响了信贷工作正常运行。第四,缺乏必要而稳定的信贷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也是重要问题,导致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人员不能紧跟时代发展形式,不能经常更新信贷工作理念。第五,农村信贷工作业绩直接与信贷人员的收入挂钩,导致一些员工为了个人经济利益,出现盲目放贷问题,从而影响了贷款质量。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需要什么
1、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人首先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含),且到借款期限只是年龄不可超过65周岁;
2、借款人拥有能够偿还贷款金额的能力,并且具有偿还本息的意愿;
3、借款人必须对于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具备,能为自己的所有行为负责;
4、借款人每月有一定收入,且月收入高于农村信用社最低收入标准;
5、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6、借款人品行良好,没有任何犯罪或者不良情况的记录;
7、借款人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8、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并有一定的存款;
9、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没有金额巨大的外债;农村信用社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