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1、持广州银行信用卡消费满人民币1元积1分。
2、标准普/金卡、公务卡持卡人生日当月(自然月)刷卡消费专享3倍积分,单笔交易所获赠积分最高5万分,白金卡持卡人生日当月(自然月)刷卡消费专享8倍积分,单笔交易所获赠积分最高10万分。
3、持卡人使用广州银行信用卡在餐厅、宾馆、酒店、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的刷卡消费可累积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手续费、分期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类手续费和各类利息;
2)信用卡取现及溢缴款领回、存(还)款、转账、账单分期;
3)电话费、保险费、水电费等各类公共事业费缴费及代扣代缴业务;
4)网上消费、公共事业、医院、政府、慈善、学校、居民等特殊消费;
5)房地产类、批发类、家电类、汽车销售维修类、加油(气)类、博彩类消费;
6)广州银行另行指定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