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合法、稳定收入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发卡机构申请汇通信用卡个人卡主卡。
个人在申领主卡的同时,亦可同时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申领附属卡。主卡持卡人与附属卡持卡人共用同一信用额度,主卡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设定附属卡的使用限额。主卡持卡人对其账户项下发生的一切债务负有完全清偿责任,同时附属卡持卡人也对该账户项下所发生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宁波银行信用卡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资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军官证复印件;
2、工作及收入证明资料:您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需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社保复印件(需缴纳半年以上);
如果您有以下材料可以在申请宁波银行信用卡时作为辅助材料,以提高您信用卡的审核通过率或增加您的信用额度:
1、财力证明:房产证复印件(50平米以上或者价值30万以上)、汽车行驶证复印件(私家车,价值5万以上,使用时间不超过5年);
2、资质证明: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税务师 、评估师等资质证明复印件直接办金卡;
3、银行往来账户:银行账户存单复印件;
4、民营企业主: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