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局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融房贷2022-06-12 10: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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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银监会刚刚颁布实施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问题2、监管部门对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是怎么规定的?问题3、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问题1、银监会刚刚颁布实施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 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问题2、监管部门对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是怎么规定的?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依法设立;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银行放贷主管部门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调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问题3、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临时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短期贷款:期限在3个月到1年(含)之间;中期贷款:期限在1年到3年(含)之间。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年.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