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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来源: 融房贷2022-06-12 23: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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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1、深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贷多少款?
  • 问题2、请问深圳公积金可以贷多少款呢?
  • 问题3、深圳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 问题4、深圳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 问题1、深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贷多少款?

    2018年深圳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最高是可以贷90万人民币,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等于,计算的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十二倍。

    并且是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才能够完成公积金贷款。

    1、每个月都是需要一定的偿还的贷款的本息,是不能够超过公积金的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的50%的,如果是以家庭的为单位的话,参与的额度也是可以由共同的申请人来缴存基数之间的累加来计算的。

    2、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额度,是不能够高于房屋的总款与首付之间的差额的。

    3、如果是申请人为单人的话,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的额度是50万的人民币,如果是申请人是共同的申请的话,那么一般的也是能够申请的最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为90万的人民币的。

    4、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的人一般的必须是在申请是连续的正常缴纳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才是有资格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5、申请人如果是想要在深圳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人一般之前在深圳是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才可以,或者是,之前是在深圳所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是已经还清了这种情况下才可以继续申请的办理。

    拓展资料:

    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符合下列第1至第8条全部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房、存量商品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下列第9至第19条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9、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10、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1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12、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13、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1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15、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16、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1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18、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原商贷用途为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原商贷用途为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1. 参考资料来源:

    问题2、请问深圳公积金可以贷多少款呢?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是可以贷90万人民币(以家庭名义购买)/50万人民币(以个人名义购买),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等于,计算的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

    并且是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才能够完成公积金贷款。

    每个月都是需要一定的偿还的贷款的本息,是不能够高于公积金的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的50%的,如果是以家庭的为单位的话,参与的额度也是可以由共同的申请人来缴存基数之间的累加来计算的。

    2、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额度,是不能够高于房屋的总款与首付之间的差额的。

    3、如果是申请人为单人的话,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的上限的额度是50万的人民币,如果是申请人是共同的申请的话,那么一般的也是能够申请的上限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为90万的人民币的。

    4、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的人一般的必须是在申请是连续的正常缴纳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才是有资格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5、申请人如果是想要在深圳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人一般之前在深圳是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才可以,或者是,之前是在深圳所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是已经还清了这种情况下才可以继续申请的办理。

    问题3、深圳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公积金贷款要求: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信用状况良好;3、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4、提供担保。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问题4、深圳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1、深圳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90万。
    2、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拓展资料:
    一、深圳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7、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复印件,30天以内)或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10、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1、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2、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
    13、如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条款的,需提供承租人出具的放弃购买权声明(原件)以及租赁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证(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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