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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贷款法院如何认定(借名贷款银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 融房贷2022-06-13 0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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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1、借名贷款怎么处理
  • 问题2、借名贷款法院如何认定
  • 问题3、借名借款责任认定规定
  • 问题4、借名贷款属违法放贷吗
  • 问题5、这个算借名贷款吗?
  • 问题1、借名贷款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被借用的人知道借款人以自己名义贷款的,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被借用的人不知道他人以自己没有借款的,实际借款人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贷款并且到期无论偿还的,与实际借款人可能共同构成贷款诈骗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当借款人通过借名借款方式向银行贷款时,显然隐瞒了借款的真实用途,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一旦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借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借款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问题2、借名贷款法院如何认定

    1.债权人明知借名约定或不知但同意与借名人形成借款合同关系的,由借名人承担偿还责任。2.借名贷款保证人明知为实际借款人提供保证的,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出借人在借款时明知合同相对方为名义借款人,款项由实际借款人使用的,应向实际借款人主张还款责任。4.在没有证据证明出借人明知借款由实际借款人使用时,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还款责任由名义借款人承担。拓展资料:借名贷款是指实际需求贷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程序在金融部门获得贷款,从而采取借他人名义在金融部门获取的贷款。贷款要求借名贷款内审工作的具体操作1、查借款用途。查看借款用途与借款金额是否相匹配。2、到户核对经营项目。通过实地到借款户家中,看该户实际经营项目与申请借款是否相同,申请借款金额与所经营的规模是否相匹配。3、查借款实际去向。通过查看当日传票,对该笔借款实际去向予以核实,如借款被相关连人支取或当时就转给相关连人,以及用于归还他人借款,该类借款都有可能是借名贷款。4、查保证人担保意愿。通过实地或电话了解担保人,询问其曾给那些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多少?是否自愿,是谁请其提供担保。5、查借人家庭成员对借款的知晓情况。通过电话或实地了解借款人的家庭成员,询问其家庭因做什么而申请贷款,共申请贷款多少。做到查询、对实。6、询问借款人担保人的情况。绝大部分借名贷款的担保人不是借款人请的,大多数是实际用款人请的,在审计中可通过询问借款人担保人的情况,与担保人的实际情况相核对,来查看借款是否是借名贷款。7、查看担保人与借款人是否有关联。借名贷款的借款人一般与实际用款人(一般都参与担保)都存在一定的关联,有可能是亲戚朋友、有可能是左邻右舍、也有可能是同事、也许是厂里的职工,如果贷款是此类情况,且担保人本身就有大量借款,那么此类贷款就有可能为是借名贷款,需深入审计。借名贷款的种类顶名贷款。指借款人以自己名义为不符合条件的亲朋好友办理正常手续的贷款,贷款归其亲朋好友使用。搭名贷款。因自己或亲朋好友无法贷款,而在他人贷款时要求其多贷出一部分,将多贷出部分交由自己或亲朋好友使用。“垒大户”贷款。实际用款人因自身有贷款,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在银行获得贷款,采取借他人名义在银行获取贷款,形成多人贷款一人使用的现象。

    问题3、借名借款责任认定规定

    法律分析:民间常见借用他人名义来借款的做法,该做法通常被称为“借名借款”。如果出借方为金融机构,则又名“借名贷款”。虽然此类法律行为现在已经相当普遍,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未对此作出专门规定,司法实务也未形成裁判基准,理论实务界均存在不同观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问题4、借名贷款属违法放贷吗

    法律分析:如果在借名贷款中,放款方知道是借名贷款的情况下仍然放款,那么放款方就存在违法放贷的情况。而放款方严格履行了审核,但是并未察觉存在借名贷款的情况,这时候放款了,就不属于违法放贷,只能说放款方审核不力。实际上,放款方只要按照流程严格审查,借名贷款是很容易审查出来的,因此在实际的案例中,放款给借名贷款,就属于违法放贷。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九条条(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第二十条(借款人)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通过“借名借款”取得的款项,事实上是由实际借款人使用,而名义借款人为申请贷款必须向银行隐瞒真实的借款用途,涉嫌“采取欺诈手段”,其违反借款合同约定将所借款项交由实际借款人使用,又属于“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由此,“借名借款”行为显然违反了《贷款通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当借款人通过借名借款方式向银行贷款时,显然隐瞒了借款的真实用途,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一旦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借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借款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问题5、这个算借名贷款吗?

    你只管向这个客户催收就行了,向银行借贷的主体是他本人,借款合同有他的签名,钱也经过银行走账。这条在法院上打官司也是证据确凿,要执行也是执行客户名下的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他把钱又借给他人使用这是他和其他人的借贷关系属于另案处理。他如何回收他的欠款与你无关,你只管找他催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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