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贷款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需要资金时,从农村信用社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并约定额度、期限和利率,到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
办理农村信用社如何办理小额贷款: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农户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农户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农信社都会有针对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发放贷款,贷款额度通常都较低,一般额度控制5—10万元以内,具体额度因地而异。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常住户口和有效居住身份证明;
2、借款人家庭和睦、收入稳定,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愿意接受银行信贷监督;
4、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具备从事种植、养殖生产或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劳动能力、基本技能和必要设施;
6、当地农信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指的是农村信用社为了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服务水平,加大支农信贷投入,简化信用贷款手续,更好的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开办的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它适用于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
信用管家介绍,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
【个体工商户联保贷款】农村信用社向个体工商户联保小组成员发放,并由联保小组全体成员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联保小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者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年;
(2)在辖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生产经营证明,且从事该行业生产经营在2年(含)以上;
(3)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家庭财产(扣除家庭必要的第一套住房)不低于20万元,贷款后个人负债率不超过50%;
(4)自筹资金不低于资金需求总额的30%;
(5)上年经营纯收入在3万元以上;
(6)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7)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主要结算资金由该户核算;
(8)借款人符合农村信用社评级授信标准要求;
(9)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立个体工商户联保小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个体工商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联保小组成员不少于3户(含);
(2)联保小组成员应符合农村信用社对客户的评级授信条件,联保小组成员不能低于借款人的条件;
(3)联保小组成员由具有自主支配产权个体工商户组成;
(4)单一个体工商户只能加入一个联保小组;
(5)联保小组成员均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联保小组成员职责
(1)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不将贷款交联保小组其他成员使用或借用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名义骗取联保贷款。
(2)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
(3)督促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履行借款合同,当其他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它影响借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农村信用社。
(4)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转让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应征得农村信用社的同意。
(5)对联保小组其它成员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应按照联保协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共同决定联保小组的变更和解散事宜。
联保协议的签订:
联保小组由设立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农村信用社对拟成立联保小组的成员及其主要家庭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农村信用社和联保小组成员共同签订联保协议。联保小组自联保协议签订之日起设立。联保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且联保小组全部成员的借款总额不得超过联保协议约定的最高担保总额。
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贷款用途: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单户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的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联保协议的有效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和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办法执行。
还款方式:按约定的方式还本付息。
申请借款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营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同意借款意见书;
3、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联保小组其他成员保证担保意向书,家庭主要成员同意保证担保意见书;
5、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客户办理指南
1、向农村信用社提出成立联保小组和贷款申请。
2、向农村信用社提交需要的材料。
3、在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的指导下填写借款申请书。
4、根据农村信用社约定日期接受农村信用社贷前调查。
5、等待农村信用社是否同意贷款的答复。
6、同意贷款后,与借款人面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与联保小组成员面签联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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