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申请原因100字(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来源: 融房贷2022-06-17 15: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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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助学贷款需不需要申请书?问题2、怎样申请贷款 助学贷款问题3、如何申请助学贷款?问题4、如何申请助学贷款问题1、助学贷款需不需要申请书?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高校贫困学生;特点是:财政贴息; (1)借款人只需承担50%的利息,其余50%利息由财政支付。 (2)特困生贷款借款人不需提供担保。 (3)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9年。 (4)借款人向所在高校办理贷款申请,申请手续十分方便。该项贷款是根据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推出的,工商银行是国务院确定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经办银行。条件是:面对高校直接发放,对学生的户口没有限制。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一般是怎样规定的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通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谁来审查和审批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借款学生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借款学生。谁来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经办银行可以向学校了解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一般讲,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借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 对于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计划),一般规定借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现行贷款年利率为:一至三年为5.76%;三至五年为5.85%;五年以上为6.12%。 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补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对于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在正常的贷款期限内由国家财政负担一半利息,学生本人负担另一半利息。借款学生中途不需要贷款了怎么办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经济状况发生了好转等原因,中途不需要贷款时,学生可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终止贷款发放。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借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转学的借款学生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原经办银行的贷款本息,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借款学生在毕业时,就国家助学贷款事项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1.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 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 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学生可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1.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 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问题2、怎样申请贷款 助学贷款
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具备下列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即可申请贷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 整个申请操作流程分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为例详细介绍: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其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直至全部贷款本息偿清为止。问题3、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关于助学贷款的申请详细如下:望采纳谢谢! 如需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七、我已具备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应准备哪些材料进行申请?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如实提交如下材料: 1、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用于贫困认定并存入学生诚信档案); 2、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承诺书(存入学生诚信档案); 3、借款学生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4、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 5、借款学生家长承诺书; 6、借款学生父母户口簿(含首页、父母页)复印件; 7、借款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8、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领取)。 八、我的所有材料已提交,完成整个贷款审核直到借款成功有哪些步骤? 答:从申请到借款成功大致有如下步骤: 1、院系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材料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后,通知申请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进行网上资料填写,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院系进行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全校数据、资料后向省助学中心上报“国家助学贷款需求计划额度”、“借款学生名册”,并领取“借款合同”、“借款凭证”; 4、由学校各院系组织借款学生,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填写“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上报省助学中心; 5、省助学中心按贷款合作协议规定对“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进行审核后,统计上报申请拨付贷款; 6、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下拨贷款后,由省助学中心通知代理银行按学院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和金额”将贷款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中,并根据学生事先提交的代为扣划支付委托书,将学生贷款划至学校在代理行的结算账户,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由学校财务室向贷款学生开具收据。 九、我已成功借到国家助学贷款,但对利息的支付还不清楚? 答:根据国家规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所申请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产生的全部利息由政府财政贴息。学生毕业后,从毕业时间起计算,所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支付。 十、在什么情况下将会停止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 答: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1、贷款学生不能按要求提供贷款所需证明材料的; 2、贷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3、贷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4、贷款学生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6、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十一、在校期间贷款学生如出现休学、退学等情况怎么办? 答:贷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需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贴息起止日期不变,按学生的正常学制贴息。提前还款的,应按照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再加收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十二、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具体时间如何界定? 答: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国家开发广东省分行《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粤教贷[2007]4号)规定,实行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最长不超过毕业后第三年,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清贷款。(例如:1、2010年毕业的张某同学在06年、07年共申请获得了两笔国家助学贷款。那么他的06年国家助学贷款需在毕业后三年内还清,即到2013年10月;07年的贷款顺推一年,即到2014年10月还清。2、2010年毕业生李某同学在06年、09年共申请获得了两笔国家助学贷款。那么他的06年贷款需在毕业后三年内还清,即到2013年10月还清;09年贷款需在2014年10月还清)。每笔贷款的还款时间与在校期间共申请了多少笔贷款有关。 2、有还款能力的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毕业后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十三、贷款的学生在毕业时需办理哪些离校前的手续? 答:1.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等手续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2. 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后办理展期手续。 十四、我已落实工作,并有能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应联系哪个部门进行还款手续的办理?(目录) 答:如需还款可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也可登陆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在每个月的1日至10日申请提前还款,并在20日前把还款金额存入还款账户。 十五、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答:1.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 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出自: 问题4、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高中加盖学生处、教务处、学校公章均可)。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3.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以下简称“合同回执单”),合同回执单一式两份,盖章后交学生。学生报到后应及时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和分行各执一份,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在借款合同规定日期内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合同回执单,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新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新生)》(已加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② 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 学生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④ 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2份; ⑤ 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4)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后,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并填写合同回执单。 (5)到所在高校办理合同回执单(所有信息必须填写无误,否则回执单无效),并由学校将回执单及时寄给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