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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问题2、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问题3、去中国银行如何办理住房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和流程问题4、办住房按揭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1998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8)190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让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帖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帖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第四章 贷款期限与利率 第十条 贷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第十—条 借款人应与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 第十三条 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贷款期限为1年至3年(含3年)的,加1.8个百分点,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加2.16个百分点,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加2.34个百分点;期限为10至15年(含15年)的,加2.88个百分点,期限为15年至20年(含20年)的,加3.42个百分点。 第十四条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五章 抵 押 第十五条 贷款抵押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六条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七条 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第十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 质押和保证 第二十一条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生效日期按第七十六条至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执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二十二条 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坏、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第七章 房屋保险 第二十五条 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 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八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条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 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第九章 抵押物或质物的处分 第三十—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第三十二条 处分抵押物或质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贷款人应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三十三条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四条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个人住房贷款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贷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贷款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问题2、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按揭贷款办理程序
购房者办理楼盘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
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
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参考资料来源:
问题3、去中国银行如何办理住房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和流程
农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⑴售房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⑵贷款行对售房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售房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⑶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30%以上的房款(营业房40%)。⑷借款人持购房协议、30%购房收据、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向贷款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⑸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⑹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7)贷款行代理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妥房地产权证及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各有关办理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借款人必须提供办理以上手续所需的一切材料。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中国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借款人提↓供申请资料中国银行↓银行审核正式签约购房合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合同的公证↓办理保险业务↓办理产权抵押登记↓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还款↓贷款还清后,办理抵押房产注销登记手续建设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建行按揭住房贷款流程(一) 咨询:借款申请人除可以到建行济南市分行任何“个贷”经办网点,还可到开发商银企联络员处,对该种贷款的具体种类、期限、额度、利率水平、还款方式等进行咨询,并索取有关资料。(二)受理:借款申请人可以在与房屋出售方签订购房意向书,缴足定金后,到贷款建行或银企联络员处领取贷款申请表,申请表填妥并由保证人签章后,连同要求备齐的各种资料一起报送银行,也可由银企联络员统一报送。(三) 审查审批:信贷人员在对客户书面资料进行初审后,对借款宴请人的资信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第一责任人调查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银行贷款承诺书,承诺书有效期为壹个月。(四) 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凭银行贷款承诺书到出售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缴付30%以上的预付款,然后凭购房合南正本、缴款收据、承诺书和个人私章到贷款建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同时缴付有关费用。借款合同经借贷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贷款资金划转到开发商帐户同时,借款人领取有关合同文本,并按还款计划要求,从贷款当月开始还本付息。购房贷款步骤当建行审查同意贷款后,将委托按揭事务中心为您代办贷款所有手续,当您接到会签通知后,请您按以下步骤办理有关手续:第一步 借款人(购房人)持有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半寸方章及建行活期存折)进入签合同地点——按揭事务中心。第二步 借款人(购房人)请按指示路线到合同会签就座,听取律师讲解借款等合同文本。第三步 借款人(购房人)在按揭事务中心大厅保险柜台及收费柜台递交建行活期存折,缴纳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费用。第四步 借款人(购房人)缴纳有关费用后凭收费单据到会签室领取本人的借款等合同文本,并请留心核对合同文本内容。第五步 借款人(购房人)若错过借款合同讲解专场,请自己阅读合同文本。在阅读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到咨询柜台提问,您将会得到妥善的解释。第六步 借款人(购房人)如认为合同没有什么问题,请您在所有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并填写签订日期。第七步 借款人(购房人)办妥以上事项,请将您的所有合文本,送交律师审阅。第八步 借款人(购房人)有关借款签约手续已办妥,按揭事务中心将尽快为您办理有关抵押签名手续,并通知银行为您放款,请您放心回家。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不在同一户口中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合法的购房合同;借款人预付3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如家庭财产证明等)。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收费标准中信实业银行住房加按揭贷款流程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借款人需提交的文件或材料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护照等)、户口簿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借款人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工资单、纳税凭证等;以家庭收入偿还贷款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及收入证明材料;3.有关购房合同、协议。4.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证明;中信实业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二手房(或抵押物)估价证明;5.购买房改房的,须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房改房上市的有关规定,有房改部门提供的批准文件,保证购房人可以获得完全产权;6.提供购房首付款证明;7.银行要求的其它文件或资料。客户贷款流程1.您需要在中信实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2.请您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的指示提交申请表与规定的材料;3.由银行业务经办人员或指定的律师对您进行家访,调查您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4.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您审批结果,并与您签订借款合同;5.视情况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6.中信实业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您在中信实业银行开立的专用帐户或者由您指定并经中信实业银行认可的帐户中;7.请您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如果你有选择好的 银行去其官方网站查询,或者拨打客服都可以知道工商银行 服务电话 95588中信银行 服务电话 95558中国银行 服务电话 95566兴业银行 服务电话 95561农业银行 服务电话 95599招商银行 服务电话 95555光大银行 服务电话 95595民生银行 服务电话 95568交通银行 服务电话 95559
问题4、办住房按揭贷款需要注意哪些
中国银行单笔按揭贷款需提供的资料一 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3份(夫妻双方)(正反两面)2 户口本复印件1份〈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包括户主一栏)3 未婚证明3份(未婚证明为借款人所处的街道办或乡政府开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三份4 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为借款人工作单位开出,每月的扣款额为其收入总额的50%,需提供借款人工作单位的地址及联系电话)同时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在各个银行开立的存折流水复印件5 无工作单位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3个月的的纳税凭证,借款人本人或配偶在各个银行开立的存折流水复印件(每月的扣款额为其净收入的50%)6在本行开立的个人结算户的存折复印件(必须配借记卡等)7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2份8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个人自购第一套首付40%,购置第二套房首付60%,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个人商铺首付50%以上),银行交款凭证9另借款人为黄山市以外的需提供一份在黄山市境内工作的收入证明及在黄山市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费用单据或1年以上收入纳税单据,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不办理按揭贷款,第3套个住按揭贷款不办理。二 需客户到本行办理时签字的材料:(夫妻两人均需面签)1 贷款申请表2 未婚声明(未婚者需进行签名)3 抵押声明4 借款合同5 借据6 保险及公证另客户需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证的抵押,并进行面签三 收费标准保险费按贷款金额及贷款年限标准的千分之零点3标准收取,借款合同公证费为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200元.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抵押费:住房单笔50元商业用房:根据购房合同每间收取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