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线系统不具有以下哪项功能(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来源: 融房贷2022-06-18 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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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问题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有什么好处问题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怎么还款问题1、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据市人行信贷科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分为就学地(也称学源地)和生源地两类。高校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视情办理相应的贷款业务。
■申请条件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就学地助学贷款
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该业务主要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为贫困学生统一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学开学后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发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还款期限。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年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一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都可以申请。
据悉,目前我市的各商业银行都推出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学生可根据户籍所在地就近前往咨询。申请需要提交入学通知书、高校缴费通知书、就读高校账号、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每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温馨提示: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制度,由国家实行代偿。
申请条件: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且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程序: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高校根据材料审查申请资格后,在每年6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高校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高校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将有关审批文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问题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有什么好处
如果你的家庭比较贫困,无法支付上学的学费,那么可以申请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好处就是可以缓解家庭的困难,让你能够上学。助学贷款,是这样的情况。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生源地助学贷款呢?(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6)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学校初审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银行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签订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发放贷款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问题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银行还款
携带银行卡,本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在贷款办理银行营业网点领取填写申请表,将资料交由柜台工作人员即可办理助学贷款还款。
一、支付宝还款
1. (华为荣耀50,安卓系统,版本4.2.0.193)打开支付宝APP【v10.2.53版本]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提前还款申请】;
2. 在提前还款申请页面中点击【新增】,然后选择对应的合同编号,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完成新增;
3. 在支付宝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选择支付宝还款,之后每月将通过支付宝自动扣费的方式来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即: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
1. 提前还款:用户需要在当月的11号0点前在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中申请提前还款(到期还款不需要),否则无法进行还款(具体操作您可以联系负责助学贷款的老师,或者联系国开行咨询)。
2. 到期还款:用户是不需要每个月进行还款操作的,贷款合同到了期限(正常是每年12月份,具体请您查看贷款合同),会让您将贷款的全部金额一起还掉,由国开行同步还款金额给支付宝,再由支付宝进行代扣。(如果支付宝扣款的金额和贷款金额不对,建议您联系国开行,支付宝是根据国开行同步的金额进行扣款
三、由本地学生资助的学生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经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大一新生或在校大学生;
4. 入学前的户口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均在市、县(市、区);
5.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生源地学生贷款信用风险补偿管理办法。
信用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在发放地采用差额回报和差额分担。风险赔偿额超过生源信用贷款损失的,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助学管理中心;如果损失低于原发地的助学贷款,差额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分别承担50%。国家开发银行将风险补偿确认为递延收入,在确认损失时,将学生生源处的信贷助学贷款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来源国学生已确认的信用贷款损失,后续追回,递延收入相应调回。奖励和平衡赤字的共享工作的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原产地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并计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分别列入计划)为单位。可用于平衡报酬的风险补偿包括:
1. 已结算的学生原籍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为了防止学生贷款信用的整体风险,学生贷款的来源,这部分资金应每年提取。
2. 提前使用来源地未结算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这一数额应在结清差额奖励和赤字分摊时扣除。方法年度撤军相对应的风险补偿信用贷款合同的原产地已经解决了和的比例相对应的风险补偿信用贷款合同尚未解决的原产地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的总部。
年度总额和分销计划的剩余奖励基金(以下简称盈余激励基金)的学生贷款和信贷风险补偿的原产地规定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咨询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省财政部门和省教育部门备案。
在研究和开发的年度盈余总额奖励基金和分配计划,学生信用贷款的合同总金额等因素在源区已经解决,逾期本金和利息,不稳定的学生的期望风险信贷贷款来源区域,和贷款管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情况应当综合考虑。剩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各省级分行备案后按分配计划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支付。地方政府分担的风险损失补偿资金,由省级助学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收缴,及时足额转移到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