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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抵押质押留置有啥区别

来源: 融房贷2023-01-23 15:30:01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简单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抵押质押留置有啥区别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留置、抵押、质押的区别


一、表达意思不同

1、留置:即放置,布置。

现今多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特点不同

1、留置: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

2、抵押: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3、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三、规定方式不同

1、留置: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

2、质押:质权由当事人约定创设,不存在约定排除质权;

3、抵押: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留置抵押质押对比

百度百科—留置

百度百科—抵押

百度百科—质押


质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区别,最举个案例说明


对比区别:

1、留置是法定担保,抵押和质押是约定担保。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

2、质押,留置是移转占有,而抵押是不移转占有。

3、留置担保的是动产,抵押担保的是动产和不动产,质押担保的是动产和权利。

分别解释:

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享有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比如将汽车质押给债权人,在还不起债时,债权人享有对汽车拍卖后钱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比如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在还不起债时,银行享有对房子拍卖后钱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指债权人享有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该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比如将汽车送到修理厂修理,到期不付款,修理厂有将汽车留置的权利。

拓展资料


质权的特征:

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独有的特征是:

(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

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 质权


抵押质押留置的差别是啥呢


抵押质押留置的差别: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则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则,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则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差别在于:
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能。
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可以体现留置效力。
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留置与质押的差别:
留置为法定担保形式,留置权的成立,不依赖于当事人的合意,而直接源于法律规则。质押的成立,须当事人达成合意,质押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
留置权人与人均占有对方的财产,留置的占有,依主合同发生。质押的占有,依质押合同发生。
留置权从内容和顺序来区分有“两次效力”。留置的效力,即拒绝返还占有的动产;变价清偿的效力,即经地一定宽展期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能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能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质押并不分为两次效力。当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能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能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关注环球网校快问抵押质押留置的差别是啥呢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简单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抵押质押留置有啥区别]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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