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抵押的类型有哪些》抵押包括哪些类型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常见的房屋抵押有哪几种
房屋抵押类型:
一、房产抵押贷款
房地产是房屋和房屋所占用的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经济形态,房屋是不可移动的;因此,房产抵押就连同房产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抵押,这也是符合房产管理法和担保法的规定。
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一些在建工程也可以抵押贷款,但是在建工程抵押和房产抵押贷款是完全不相同的。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用途一般是为了企业或个人资金问题的解决,而在建工程的抵押贷款却不是,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必须是为了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要资金的解决。
三、房屋期权抵押贷款
房屋期权也是一种债权,在一些地方性的立法中,这种期权是可以进行预告登记的,也是可以进行房屋抵押贷款,此时的预告登记主要是为了保全一项以未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目的的请求权而设定的权属登记。
【拓展资料】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作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并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抵押权包括哪些类型
法律分析:根据抵押财产的不同,将抵押权分为以下常见七种:
1.不动产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
4.共同抵押;
5.浮动抵押;
6.最高额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房屋抵押类型有哪几种
房屋抵押类型有三种,包括房产抵押贷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房屋期权抵押贷款。
【拓展资料】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存在抵押品时,银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但同时借款者的成本也会增加,正因为这样,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也会较低,对银行来说其收益未必增加。
抵押的特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当出现违约时,赋予贷款人依法没收特定的企业资产的权利,被广泛用来减少与借贷相关的激励问题(即在拖欠发生时使放款者可以获得特定资产)。抵押物指提供担保的财产。抵押合同,指受益的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所订立的,确认相互之间抵押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抵押也可用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的信用风险管理,通常的抵押条款都要明确在特定账户内必须维持的最低金额。实际上,期货市场的保证金要求就类似抵押,柜台交易的衍生工具经常使用现金或高流动性、低风险证券作为抵押。
一般来说,欠更大金额方要求提供抵押品。如果和约对A为正值、对B为负值,而B欠A更多,则B要提供一定抵押。随着市值变化,需要维持的抵押金额随市值上升而上升、随市值下降而下降。在某一时点,如果市值由正变负,要求提供抵押的一方会发生变化,这会解除原来提供抵押一方的抵押要求。抵押金额的确定可以基于和约市值水平,也可以基于信用评级,市值或信用评级变化使所需抵押发生变化。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的类型有哪些》抵押包括哪些类型]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