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还建房如何防止被抵押》如何防止一手房抵押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房开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可以纳入还建房吗
可以的,但是满足一些条件。
如果业主发现自己所购的房产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应如何处理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需明确,被抵押房产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由此可见,将在建房产抵押给银行是合法的。
但是,按有关法规规定,将抵押房地产出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在实践中,有几种合法交易模式:
一、发展商对抵押房逐步还款,逐步销售。先还款,后销售,保证出卖的商品房处在已解除抵押状态。
二、目前广州的通行做法是,开发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题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抵押人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出卖房屋的对应的款项,由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再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较高。
三、买方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买方、开发商和提供贷款(银行)三方约定,由买受人将购房款存入银行指定帐户,专门用以归还房地产开发商所应支付给银行的贷款。银行出具证明办理抵押涂销。
四、买受人在购买房后,办理了部分购房款按揭贷款,在贷款清偿之前,买受人又将其房产再次转让的,原买受人在与次位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共同向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此项业务非所有银行都有)。
然而,一些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由于未告知抵押事实,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第6条第2款,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为防范假按揭,购房者可在购房签定合同前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所购房产的抵押情况。如果购房者不慎买了假按揭房,可向房管局反映,对违规开发商进行处理;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谢谢您的解答,我的疑问主要是开发商在建工程抵押,转固定资产抵押后,抵押给银行的有部分房源被开发商纳入还建房,这样有效吗?还房户入住后银行的权利怎么取得保障?
追答
要是取得保障,不好说。因房产已经抵押登记到银行名下、购房者的权益很难能得到全部保障!
购房是老百姓的大事,谨慎为好。祝你好运!
买还建房要注意哪些方面,防止和卖房者扯皮
建议 1、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因不能证明卖房对买卖房屋具有所有权,所以公证处不会给予公证。 2、有的拆迁还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而有的属于商品房,这点你要弄清楚,如果还建房是经济适用房
还建房贷款问题!!急!!
1.你这样的情况,如果是想办理住房贷款,银行只能贷给你差额。因为你贷款35万中,只有15万做房款,,剩余的做他用,住房贷款的款项只能用来补充未付房款。
2.还有一点你没搞清楚,住房贷款审批通过后,银行是把钱直接打到拆迁商账户作为你欠开发商的那部分购房款。说白了就是,银行把你欠拆迁开发商的钱还了,以后就是你欠银行的钱。钱都不过你的手,你怎么可能拿到这笔钱做装修呢?更何谈用贷款还房贷?从银行贷款还房贷类似于现在的信用卡的“卡养卡”,银行精明的很,怎么会容许这样的漏洞和风险?所以你不能贷到35万,只能贷款15万。
3.还建的房子是在你补交15万后,房子交付使用3个月内房管局给你发两证。有两证你就可以经过评估后贷款住房评估价的50%-70%。举例:如果你的房子经过评估价值50万,你可以贷款25万-35万。即使房产证办理下贷款,你自己找银行也很麻烦,可以找个担保公司代办。
4.建议:你可以先借15万临时周转,等房产证办理后贷款再还人家。或者与拆迁商关系很硬,先欠着呗,房产证下来办贷款再还。那你得是开发商的亲戚啦~~~~~否则没办法。还有,这房子如果是你和你父母的拆迁房还建的,就写你父母和你的名字,你父母的公积金可以贷款(但有些地方换建房不给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也可以提出来装修。
辛辛苦苦写这么多,给分咯~~~~~ 我是专门在房地产公司做住房按揭的,希望对你有些帮助。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还建房如何防止被抵押》如何防止一手房抵押]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