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顺位抵押权是什么意思》抵押权的受偿顺位判决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什么叫顺位抵押?
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
王利明教授在《物权法研究》一书中认为抵押权顺位的意义在于在同一标的物上设定有多重抵押时,各个抵押权人要行使权利,则存在着先后顺序之分。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人具有优于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受偿的权利,此种权利在学说上也称为”次序权“.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
《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能超出其余额部分“.从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的民法意义上讲,该法条之规定实际是允许了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重抵押权,也正是因为现实中同一物上多重抵押权的现实存在,则必然产生同一物上所设立之多个抵押权先后效力及相互法律关系问题。
《物权法》第199条:同一财产上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由于不动产抵押采用登记要件主义,所以不动产抵押权顺位确定的原则为1、登记优先原则,即以抵押权登记的先后为标准,先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登记的抵押权;2、同时同序原则,即若抵押权为同时登记,则同时生效,抵押权实现方式为”按比例清偿“.
顺位抵押什么意思
顺位抵押贷款是将已经用作抵押获得贷款的房产,市场价值大于抵押债务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出去获得贷款。这样来看一套房产,先后抵押了两次,并且获得了两笔贷款。不过顺位抵押贷款的额度不会超过第一次抵押贷款的额度,并且有的城市不支持这项贷款服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什么是顺位抵押
顺位抵押,就是指在第一个抵押权人抵押的情况下,原抵押物抵押给第二个抵押权人,第二次就叫第二顺位抵押,所谓顺位,就是第二个抵押权人的权利在第一个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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