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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被抵押的房子存在的风险:1、重复抵押。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会选择将部分房源抵押给银行,获得银行的贷款,另一方面又为了加速回笼资金,在未经银行同意且没有告知购房者该房源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就对该房源进行出售,这种重复的交易给房屋权属登记带来隐患。2、多方利益冲突。利益冲突风险往往发生在开发商将房产抵押给多方的情况下。比如开发商将房产同时抵押给银行、工程方、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抵押人,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房产,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无法偿还抵押贷款,房屋的归属问题处理起来将会错综复杂,轻则延误购房者收房,重则购房者所购房屋产权遭遇转移。3、退房难。开发商恶意隐瞒抵押情况,要么是补办解押手续,继续完成房产交易,要么是支付违约金,同意购房者退房。但是,通常情况下退房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维权将会是个漫长的过程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用房子抵押贷款是目前常见的贷款方式,房产作为不动产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会影响房产的使用价值。但任何经济行为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作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贷款最大的风险在于不能按时还款所造成的银行收房的风险。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必然会采取执行担保物来实现债权,而作为债务人来讲,这时可能面临自己及家人无家可归的风险。因此,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用房产抵押贷款时,首先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一些民间的贷款公司虽然放款比较快,但是利息相对较高,而且在催讨债务时手段相对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规定。其次,要合理评估贷款用途及资金风险,尤其是用唯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如果资金用途风险很大,很容易出现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这样会产生较高的逾期费用;最后,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时,其价格相对较低,会产生资产缩水的风险。
1.借款用途风险。
提供优质抵押物申请贷款,审批相对容易一些,因此,住房抵押贷款更易出现虚假的借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挪用贷款或改变借款用途,银行无法了解和控制资金的使用,贷款到期归还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一旦贷款逾期,银行需要跟借款人协商,或者申请法院对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优先归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如果借款人将贷款用于非法用途、违规用途,银行还将承担合规检查、内部审计、监管检查等更多的风险。
2还款来源风险。
多数银行存在迷信房屋抵押的现象,过分依赖第二还款来源,却忽视了对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如果借款人贷款之后出现资金紧张等问题,直接导致还款来源没有保障,银行将承担贷款逾期甚至形成不良的风险。
3.抵押物处置变现风险。
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将被迫处置抵押物房产,而处置抵押物是个漫长的过程,同时还有很多不确定性,比如,房屋存在产权纠纷,存在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存在市政建设面临拆迁改造风险等等,这些都给银行行使债权带了障碍。
为了防范上述风险,银行应当在贷前认真调查借款用途,调查核实有充足的第一还款来源,同时对抵押物的产权、价值、变现能力做出充分的评估,保证贷款能按时归还,或者借款人出现资金困难时能够迅速处置变现抵押物。
有人提出,抵押人使用唯一一套住房不能执行的问题,事实上最高法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并非唯一一套住房不能执行,而是债务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必须的住房不能执行,超出当地平均住房面积的,是可以执行的,哪怕是唯——套住房。
二、从借款人(抵押人)的角度分析。
假设借款人用自己的住房申请抵押贷款,风险主要是,万一贷款到期不能归还,抵押权人将抵押物房屋处置变现,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处置变现的价格可能远低于市场价,其中的差额就是抵押人的损失风险。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建议申请贷款前一定要充分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并留有余地。如果在贷款后出现资金困难,要想办法从其他途径筹资归还贷款,避免住房被处置变卖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贷赎楼的风险》二次抵押无需赎楼]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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