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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抵押办理》抵押建筑物被拆除

来源: 融房贷2023-03-02 22:00:01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建筑物抵押办理》抵押建筑物被拆除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房屋抵押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个人房产抵押所需要的资料:
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婚姻证明(结婚或未婚证明)。
公司房产抵押所需要的资料:
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房屋抵押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

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房地产可以重复设定抵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地产抵押后,该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也就是说重复抵押是允许的,但该房地产的价值要大于(或等于)它所担保的债权的总和。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时要对房地产进行重新估价抵押贷款申请人买进房地产时的价格,称为房地产成交价格。但是,金融机构并不把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确定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依据,而必须由发放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该房地产重新估价。因为当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金融机构)需要将该房地产予以变卖来实现它的债权,所以金融机构必须了解该房地产的实际价值是多少,这样才能确定其贷款额度(按房地产价值的一定比率确定),以确保贷款的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房产抵押如何办理


房产抵押的办理具体如下:
1、提交所需证件: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据单身证明;
(3)收入证明,需盖公章;
2、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进行评估,房屋一般可以贷款到评估价的5-9成;
3、在银行面签合同,房屋评估后,还需要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4、抵押登记,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5、放款,抵押登记办理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物抵押办理》抵押建筑物被拆除]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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