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抵押房产和使用权》债务抵押的使用权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房产抵押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影响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有效的。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物权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或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关于使用权和抵押权
1、由于产权登记在乙方公司名下的,其在银行抵押等行为合法有效,应当应当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履行的问题,因为产权没有转移,就合同约定,甲公司只能起诉乙公司履行合同内容,并承担违约责任,因为银行抵押了的,必须先清偿银行债务后剩余部分再归甲方,甲方若不能获得产权的话,乙方公司则只是给付甲方债务问题了。
3、甲公司要想获得产权的话,就与银行协商,代替乙方公司清偿全部债务,解除抵押,银行撤诉,就甲方替还的债务再向乙公司主张权利。追问
那银行是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要怎么解决银行和甲公司的利益冲突?甲公司有优先受偿权吗?
追答
1、银行享有抵押权,因为抵押登记在银行。
2、甲公司不能享有优先权,合作协议不能对抗银行的抵押权。
3、甲公司要想获得产权的话,就与银行协商,代替乙方公司清偿全部债务,解除抵押,银行撤诉,就甲方替还的债务再向乙公司主张权利。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是部分法律禁止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除外。如果是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是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单独进行抵押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同时进行抵押。
房产抵押的范围是什么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以下四类,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所组成的综合财产。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才能通过转让实现其价值,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
4、已经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价的预购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房产和使用权》债务抵押的使用权]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