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抵押权无效的情形包括: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分析:1、主合同无效;2、当事人没有签订抵押合同的资格;3、抵押合同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4、抵押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行为无效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的认定标准]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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