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基金贷款申请流程有哪些?
1.准备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最后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货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以及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等等。
2.填写申请
申请人持开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向贷款担保推荐机构或开业专家提出论证要求,经论证通过者可申领开业贷款申请书。
3.获得推荐
推荐机构组织开业指导专家或有关人员对申请项目论证后,对符合开业贷款要求的,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对申请人提出咨询意见,退回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
4.身份确认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取得身份确认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身份确认栏签章。
5.银行受理
申请人持已签署推荐意见和身份确认意见的开业贷款申请书,向指定银行的受理点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6.贷款审核
银行从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做出贷款审核意见,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报送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如不同意贷款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提出咨询意见。
7.办理贷款
受理银行获得贷款担保意见后,即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按银行信贷规章制度要求,办理贷款人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手续和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