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信贷概念
消费信贷(consumer credit service)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是商业银行陆续开办的用于自然人(非法人或组织)个人消费目的(非经营目的)的贷款。个人消费信贷的开办,是国有商业银行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适应金融体制改革、适应金融国际化发展趋势的一系列全方位变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打破了传统的个人与银行单向融资的局限性,开创了个人与银行相互融资的全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个人消费信贷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采取信用、抵押、质押担保或保证方式,以商品型货币形式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按接受贷款对象的不同,消费信贷又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
消费信贷产品
1、短期信用贷款
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借款人临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毋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
2、综合消费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3、旅游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费用、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作质押担保或者有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首期付款的人民币贷款。
4、国家助学贷款
又分为一般助学贷款和特困生贷款,是贷款人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专项贷款。
5、汽车贷款
是贷款人向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以贷款人认可的权利质押或者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还贷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在贷款银行存入首期车款,借款金额最高为车款的70%、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的专项人民币贷款。
6、住房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或者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贷款人认可的抵押、质押或者保证,在银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额最高为房款的70%、期限最高为30年的人民币专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又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
消费信贷市场
我国目前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极其有限,消费信贷基本上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垄断,我们应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给消费者一个更广阔的选择空间。可大力发展信用合作社的作用,合作社应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开展以消费品为主的消费信贷业务,它们不但可以丰富我国的消费信贷市场,还可以扩展自己的业务范围。另外,我们还可以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保险公司、非金融机构等积极参与消费信贷业务,它们的参与对于我国的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我国基本上建立了相对成熟的个人消费信贷产品体系。各商业银行为适应市场变化和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努力开发、创新个人消费信贷系列产品,业务品种日趋丰富和完备。消费信贷品种除住房贷款之外,还有汽车贷款、助学贷款、大件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信用卡透支和其他贷款等,基本上涵盖了不同客户群体的消费需求。
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状况尚处于起飞准备阶段,消费信贷发展环境比较好,不少银行推出新型个人消费信贷产品。诸如针对个人耐用消费品的信货。这些变化都在促进我国消费信贷向产品结构多元化的方向迈进。消费信贷的供给层面已经被拉动起来。
同时,中国居民转变消费者观念,我国金融服务和社会个人信用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消费信贷在中国一定会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