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由北京银行独资设立的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这一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成立,不仅将使我国消费金融业规范经营、快速发展,也将为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北京银行设立境内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是该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宏观政策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中国银监会、北京银监局“加大金融创新、服务结构调整”监管要求的积极探索。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开业运营,将方便广大消费者,尤其是满足了年轻人、年轻家庭和中低收入户的消费融资需求,不仅拓宽了个人融资渠道,而且扩大了消费金融业务的覆盖面,使中低收入人群也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消费金融服务,对变革消费理念、拉动消费增长、改善百姓民生将产生积极影响。
经营业务:
1.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2.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
3.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4.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5.境内同业拆借;
6.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7.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
8.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9.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