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指农村信用社(含农商银行、合作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含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
业务特点:
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使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
1、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4、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5、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6、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7、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得到落实;
8、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9、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10、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使用范围:
固定资产贷款使用范围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等。
操作流程:
申请→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签订合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