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填写包括借款实际呢、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
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有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三、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四、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五、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有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其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约定按其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约定用款的,也应偿还违约金。
七、贷款归还
贷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一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