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存款介绍如下:
一、活期存款定义
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资金存入银行储蓄机构,不规定存期,储蓄机构开具存折作为凭证, 个人可随时凭存折或取款、存取金额不限的储蓄存款。一元起存,多存不限。
二、活期存款产品功能
办理存取款、查询及口头挂失等业务;还具有代收代付、代发工资等功能。这种储蓄适合个人生活待用款和暂时不用款的存储。
三、活期存款办理流程
1、储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
2、营业柜员认真审查存款凭条各要素,核实储户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收妥资金后,由我行发给存折。若储户要求办理通存通兑业务的,应提示储户输入密码。
3、储户凭存折办理续存或支取手续,每笔存、取款业务均打印或登记在存折上。无折续存的,储户可以要求我行予以补登折。储户办理续存、取款等业务可以不用填写存款凭条,口述存取款金额,但必须核对我行打印的相关凭证,签字确认。
4、在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时,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存通兑,需提请储户回原开户网点办理业务:
(1)储户要求凭印鉴支取的账户;
(2)各种原因止付的存款的销户;
(3)正式挂失及解除挂失,冻结账户及解除冻结;
(4)账号、储蓄业务章、经办员名章及字迹辨认不清的存单。
5、活期储蓄按季结息,采用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结息后,储户持存折前来办理第一次存取款业务时,我行将自动予以补登折。储户办理销户时,利随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