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概念介绍
民营银行是由民营资本控股,并采用市场化机制来经营的银行。民营银行的核心特征是其具有有别于国有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只有不但在资本金来源上实现了民营化,而且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银行,才是我们努力要建立的民营银行。在中国现阶段建立和发展民营银行对于启动民间资本,降低政府负担,化解金融风险,完善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民营银行的发展可以丰富和完善中国金融组织体系的内在结构。
中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但是,就全国范围来说,这种多元化格局,只是完成了对原有金融机构体系的外部整合。实质上,仍然是国有银行“一统天下”。发展民营银行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的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国有金融与民营金融、大型的金融机构与众多中小型金融机构竞争共存的新局面,从而改变经济结构与金融组织体系结构的不对称程度。一国金融结构的变迁是金融深化的重要表现,民营银行的发展必将使中国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的辐射面、渗透力和适应性日益增强。
2.民营银行的发展可以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改善金融资源的配置格局。
民营银行的发展及其完善的业务经营,可以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金融服务支持,为他们创造外源融资的机会,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民营银行的建立和发展,对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以改善由原来的国有金融部门垄断性完成的十分低效的金融资源的配置格局。
3.民营银行的发展将竞争机制引入了金融业,可以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的进一步深化。
以市场经济为依托的民营银行的发展,将打破金融业原有的垄断格局,增大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市场化成分,构筑多元产权共存的竞争性的市场环境,这对体制僵化、效率低下的国有金融机构会施加强大的外部压力,迫使国有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改革。
4.民营银行的建立与发展,可以抑制地下金融活动的生存空间,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
在中国一些地区存在的地下金融活动,是在市场经济广泛渗透的条件下,对金融组织单一性与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市场化发展之间强烈反差的一种适应性的民间金融活动,是政府管制下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供给不足所导致的产物。这种金融活动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规范性很差,风险较大,逃避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容易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对社会经济产生相当大的负面影响。民营银行的发展,一方面有利于充分释放地下金融活动所蕴涵的能量,另一方面也能将其纳入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范围,从而有利于金融秩序和金融市场的稳定。